克拉玛依市面向全疆公开招聘中学教师的公告
根据克拉玛依市教师队伍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疆公开招聘中学汉语授课教师,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新疆户籍(内地户籍也可)的在职初高中汉语授课教师。
(二)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3、服从组织分配,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素质,教学成绩优异,能用标准的普通话授课,口齿清晰,表达能力强;
4、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年龄在40周岁(196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中学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身体健康。
二、招聘学科及人数
计划招聘共计10人。实际招聘人数,视报考情况而定。
其中:语文教师3人、数学教师3人、物理教师1人、化学教师1人、英语教师2人。各学科实际招聘人数,视报考情况而定。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报名时间:2008年7月1日至7月10日,上午9:30—13:30,下午16:00—19:00(均为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克拉玛依市教育局人事科。
邮政编码:834000
联系人:王军 张增勇
联系电话:0990-6234900 0990-6882840
报名要求:应聘者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和各类能证明自己教育教学教研能力的获奖证件和荣誉证书(以上均为复印件)、同底版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及《报名资格审查表》(可在网上下载:新疆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klmy.gov.cn)。应聘者也可将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包括详实可靠的联系方式)用特快专递方式在7月10 日前邮寄到克拉玛依市教育局人事科。材料经初审符合条件者通知笔试,参加笔试的应聘者应携带材料原件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内容和时间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只作为面试入围成绩。笔试、面试均为汉文命题、汉文答题。
笔试时间:2008年7 月15 日。
笔试内容:所报学科和学段的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08年 7月13 日—2008年 7月14 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
笔试准考证发放地点:克拉玛依市教育局人事科。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08年7月17日。
笔试成绩公布地点:克拉玛依市教育局人事科及新疆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klmy.gov.cn。
面试时间:2008年 7月18 日开始。根据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分数线。
面试内容:分备课、讲课等。
五、体检
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达到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体检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政审和考察
主要对被拟聘用人员的教学业绩、工作经历、工作作风及相关情况进行考察核实。
七、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和考察合格者将被聘用,试用期为一学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经考核合格者将被正式聘用,实行聘用制管理,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有关待遇。
附件:克拉玛依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克拉玛依市教育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