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考(培养)院校和职位 详见《2008年新疆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职位表》
三、招考程序 报名与确认,笔试(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公安机关)、体检,考察,公示,录用。 驻疆各部队2008年拟退役士兵报考程序、办法另行规定。报名工作由新疆军区司令部另行组织。
(一)报名与确认 全部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08年7月18日8︰00时—7月 24日18︰00时(北京时间)。 2、缴费时间 2008年7月19日—28日(每天10︰00-18︰00时)。
3、报名方法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符合职位条件的1个职位,具体报名方法: 1)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址:www.xjrsks.com.cn); 2)查阅《报名流程》; 3)签署诚信协议书; 4)如实填写《2008年部分政法机关定向招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5)传送电子照片(证件照,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JPG规格20K-50K); 6)查询报名确认结果; 7)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2份,面试时携带); 8)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缴纳报名、笔试等规定的相关费用; 9)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08年8月23 日10︰00时起,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下载确有困难的,可到自治区或所在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寻求帮助)。
4、报名笔试费 已退役士兵和普通院校毕业生参加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规定,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参加教育入学考试每科23元(含每科报名费)。 具体标准:已退役士兵报考专科教育的每人合计95元,普通院校毕业生报考本科班的每人合计118元,报考法学硕士学位班的每人合计141元。 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有关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地州市以上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可减免部分笔试费用。
5、要求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条件、要求报名,凡不符合职位条件、要求以及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所有考生均参加)和教育入学考试。其中,报考专科教育的考生只参加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 (1) 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 《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教育入学考试: 1) 本科班:《民法》; 2) 法学硕士学位班:专业综合Ⅰ (刑法学、民法学); 专业综合Ⅱ (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以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7月15日新疆人事人才网、新疆昆仑网公布。
2、笔试加分 参加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的维、哈、蒙、柯、锡伯民族报考人员,可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