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事厅会同自治区卫生厅、农业厅和畜牧厅,面向社会为地县医疗卫生机构和农牧技术推广部门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647 名。 (一)招聘对象 1、新疆生源大中专毕业生; 2、新疆普通大中专院校内地生源应、历届毕业生;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规定一年的满八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两年的满十六个月以上) 上述人员学历应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充实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以及法律规定不能招聘为专业技术人员的其他人员; 3、近3年来,在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已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新疆生源非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报考医疗卫生机构要求必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执业资格; 7、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1973年以后出生);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于2008年7月21日10:00至7月31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xjrsks.com.cn)进行报名。 (四)缴费方式及时间 报考人员于2008年7月25 日--31日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交纳有关报名、笔试费用,24小时后访问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缴费情况。 (五)笔试时间 2008年9月6日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具体招聘岗位等其它事宜详见《200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地县医疗卫生和农牧技术推广专业技术人员简章》,7月上旬通过新疆人事人才信息网站(www.xjrs.gov.cn )公布。 自治区人事厅 二○○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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